金科股份:涉及债务违约、诉讼仲裁、资产冻结等情况均未达到信披标准
2022-06-13 10:44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65896月12日晚间,金科股份发布关于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对于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票据付款违约的问题,金科股份回复称,所涉及的事项是公司名下的并表项目公司通过出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向公司供应商支付工程进度款和材料款,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公司,相关供应商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后,与天津联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合同,供应商向联融保理申请有追索权的国内保理,并提供其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联融保理的质押担保,联融保理据此向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金额。
金科股份表示,截至本回复之日,公司未按期向联融保理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4,40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1%,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按时兑付是有客观原因的公司正在与联融保理协商解决问题,不认可其通过诉前保全冻结公司商标及部分资产的行为
对于深交所关注的公司核心商标,部分银行账户,股票等相关资产是否被查封,冻结的问题,金科表示,公司经核实后确定冻结的资产包括公司商标,两个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持有的金科服务h股流通股。
金科股份表示,本次商标冻结不会影响商标的正常使用,或公司对这些商标的其他专用权,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冻结上述银行账户和流通股h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在相关诉讼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不存在对上述资产进行司法处置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客观事实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对于深交所要求公司核查是否存在其他金融债务违约情况,金科股份表示,截至本回复之日,公司涉及的债务违约情况,以及诉讼仲裁,冻结账户资金,冻结资产等情况没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来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公司股票是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此,金科股份表示,经公司核实,公司涉及的金融责任违约,诉讼仲裁,资产查封,冻结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未来三个月无法收回的情形,截至本回复之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金未被查封或冻结公司没有其他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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